前 言
本标准参考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的 ISO/FDIS 11211-1 《抛光钻石分级 第1部分 术语及
分类》( 2002 年英文版)、 ISO/FDIS 11211-2 《抛光钻石分级 第2部分 检测方法》(
2002 年英文版)中的有关技术内容。
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/T 16554-1996 。
本标准与 GB/T 16554-1996 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:
-未镶嵌钻石和镶嵌钻石的起始分级质量修订为 0.0400g (0.20ct) 。
-对因优化处理而不被分级的样品范围进行了限定。
-增加了“规范性引用文件”。
-颜色级别中去除了中文描述。
-切工分级中增加了“测量项目和测量方法”。
-质量称重准确度提高至 0.0001g 。
-对附录 A 中“激光痕”的概念进行了扩充。
-附录 B 中删除镶嵌钻石品质级别。
-附录 B 中钻石颜色分级分为: D-E 、 F-G 、 H 、 I-J 、 K-L 、 M-N 、 <N 。
-附录 B 中增加镶嵌钻石切工分级内容。
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,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。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标准由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蓓莉、柯捷、田晶、郭涛。
本标准于 1996 年 10 月发布。本次为修订。
本标准委托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解释。
钻 石 分 级
1.范围
1.适用范围
1.1.1本标准规定了天然的未镶嵌及镶嵌抛光钻石的分级规则。
1.1.2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的未镶嵌及镶嵌抛光钻石的分级。
1.2 样品的适用条件
1.2.1 当样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,本标准适用。
1.2.1.1 未镶嵌抛光钻石质量大于等于0.0400g(0.20ct);镶嵌抛光钻石质量在0.0400g
(0.20ct,含)至0.2000g(1.00ct,含)之间。
1.2.1.2 未镶嵌及镶嵌抛光钻石的颜色为无色至浅黄(褐、灰)色系列。
1.2.1.3 未镶嵌及镶嵌抛光钻石的切工为标准圆钻型。
1.2.1.4 未镶嵌及镶嵌抛光钻石未经覆膜、裂隙充填等优化处理。
1.2.2 质量小于0.0400g(0.20ct)的镶嵌及未镶嵌抛光钻石分级可参照本标准执行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
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
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适用于
本标准。
GB/T 16552 珠宝玉石 名称
GB/T 16553 珠宝玉石 鉴定
GB/T 18303 钻石色级比色目视评价方法
3 术语
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。
3.1
钻石 diamond
是主要由碳元素组成的等轴(立方)晶系天然矿物。摩氏硬度10,密度3.52(±0.01)g/cm3,
折射率2.417,色散0.044。
使用“钻石”名词不考虑产地。
3.2
钻石分级 diamond grading
从颜色(colour)、净度(clarity)、切工(cut)及质量(carat1))四个方面对钻石进行
等级划分,简称4C分级。
3.3
颜色分级 colour grading
采用比色法,在规定的环境下对钻石颜色进行等级划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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